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部署,负责研究编制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对教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3.负责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原则意见,指导和督促各院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
4.负责牵头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指导、管理新专业申报与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工作。
5.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并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协调排课和教学调度。
6.负责统筹管理实践教学和“1+X”证书制度的实施;组织协调全校实践教学运行、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组织审核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案。
7.负责组织实施单招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全国性水平考试;负责学期考试、补考、重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成绩监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8.负责统筹指导各类教学竞赛和相关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和报审工作。
10.负责教材征订、发放,指导院部开展教材选用审核;负责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出版以及教材推荐评审、评优等组织工作。
11.负责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教学工作,讨论教学工作有关问题,召开各类教学座谈会,了解收集对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12.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1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14.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决算。
15.负责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的设置、申报、建设与管理。
16.负责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
17.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18.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9.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20.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科室:
(一)教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并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协调排课和教学调度。
2.负责制定有关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负责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政策制度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和学校部署。
3.负责全省规范性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务组织工作。
4.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5.负责教材征订、发放;指导院部开展教材选用审核;负责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出版以及教材推荐评审、评优等组织工作。
6.负责全校实习组织和管理,制定修订实习的有关规定。7.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8.负责统筹指导各类教学竞赛和相关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教学讲座的审核,组织和安排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原则意见,指导和督促各院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
4.负责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在线课程等课程建设、培育、遴选和申报管理工作。
5.负责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的评选和向上一级的推荐工作。
6.负责学校“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办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8.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申报和教学成果的培育、遴选、审核和申报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科研管理中心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的管理服务机构,附属于教务处(科研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决算。
4.负责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的设置、申报、建设与管理。
5.负责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6.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8.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科室:
(一)教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决算。
4.负责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的设置、申报、建设与管理。
5.负责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6.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