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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阳集团8722c2018年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5月05日 22:25  点击:[]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8722c2018

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太阳集团8722c2018年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太阳集团8722c2018年职称资格评审推

荐作方案

2.申报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要求对照表

           3.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操作流程图

 

 

 

太阳集团8722c

201955

 

 

 

附件:1

太阳集团8722c2018

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今年我院职称资格评审条件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资格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阶段(时间57---58日)。

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是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对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进行初审(时间59日至510日)。

由政治处对申报人基本任职资格和所提供的个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三)评审推荐资格委员会考核评议阶段(时间513-16日)

1.学院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职称资格审查办公室。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及业绩成果等进行初审。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及业绩成果等内容进行讨论、评议,根据其实际水平和贡献,结合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实践教学,对申报人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确定推荐人选。

2.对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评审资格材料报送。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政治处将其申报材料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分别报送相应系列和专业评委会。  

二、健全完善职称制度标准体系

开展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完善工作。

(一)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5 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2 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5 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 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5 年,取得本系列 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5 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5 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5 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0 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5 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二)副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历,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受聘中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 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0年,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 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0年,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 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5年,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 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三)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历,到岗即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初级职称满4 年,且符合初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初级职称满4年,且符合初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本系列专业初级职称满4年,且符合初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四)学历专业要求。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所学专业须与申评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

(五)聘任年限要求。评聘分开系列具体执行省直受聘满3年。

三、申报评审资格有关要求

(一)关于职称申评学历学位认定的问题。职称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关于职称申评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评上一级职称时,所提供的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职称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评条件。申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学术技术论文,非本专业岗位相关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以及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中刊发的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奖项证书,应为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奖励的项目证书,非本专业岗位奖励项目仅作为参考。
(三)关于职称申评相关时限计算的问题。申评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以实物为准)有效期均按照上一年度1231日计算;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申评上一级职称时,必须符合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或5年以上。

四、推行完善八项工作运行机制

(一)运行“一站地”服务机制。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的原则,在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报材料。

(二)运行“网络化”申报机制。继续试行“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造“互联网+职称评价”吉林模式。

(三)运行“四位一体”评审机制。探索推开“盲评初审、答辩复审、专家共议和现场公布结果”评审机制,以确保评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四)运行“大数据”检测机制。继续探索与知网等网络权威机 构协作,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综合评估等方式,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审核力度,坚决抵制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运行专家评委抽选机制。健全各级职称评审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委专门抽选、内聘与外聘专家结合等方式,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运行职称诚信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个人和单位双承诺”诚信制度、四级联审和公示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 监管机制,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违规评审以及诬告闹访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立档备案,严肃追责。

五、统筹调整职称评聘相关政策

(一)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职称评价将重点体现 在职称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发明专利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独创性业绩等方面。在坚持规定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淡化论文和科研成果数量,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

(二)实行同级改职审评制。对转任现岗满1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实行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院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

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http://jlzc.neep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审核。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由政治处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

3.评委会受理材料。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并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通知申报人受理等相关情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网络查询信息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7.业务成果材料(包括:平面类业务成果,如文稿图片、制度规划等;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图文说明,要能准确表述业务成果的特点、形态、数量、品质、效用效果等构成要素,提供代表性成果。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文字说明,须经同行专家签字认可、单位审核盖章)。

8.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课题或项目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论文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通过“中国知网”等网络权威机构对个人论文信息进行检索,并提供网络查询信息1份。

11.参评高校教师系列人员需填写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七、关于学院聘用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要求

学院聘用人员的档案全部交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托管,按照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的要求,对聘用人员申报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一律由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统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院只负责出具职称评审的相关材料证明,评审条件、申报的相关要求、申报程序与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个人申报材料须报送到政治处,然后由政治处统一报送到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八、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的。

(二)专任教师连续两个学期无授课任务的。

(三)受到行政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延迟一年申报)。

(五)不服从组织分配、安排的。

(六)由于本人原因给学院造成一定损失的。

九、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一)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

(二)担任过教师兼职辅导教官的。

(三)受到省、部级表彰的。

(四)在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的。

注:有关说明

1.院内各单位要将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及时传达到每个人,要认真做好每个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大家正确对待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2.凡是被抽调的评委要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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